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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中院党组书记崔文举到基层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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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齐国瑞、聂昌勇  发布时间:2024-02-04 11:08:40 打印 字号: | |

围绕深化诉源治理、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1月29日至2月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崔文举先后到水磨沟区、沙依巴克区、乌鲁木齐县、头屯河区、新市区、天山区等基层人民法院,以及永丰渠、头屯河、安宁渠等人民法庭调研指导工作。通过实地走访、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崔文举详细了解各院立案诉服、多元调解、审判执行、人民法庭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工作中取得的有益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并与干警共同交流探讨。

崔文举指出,近年来,各区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当地党委、党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打造特色法官工作站和人民调解室、强化智慧法院科技助力”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司法便民、诉源治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工作,着力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为乌鲁木齐市域治理和基层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同时,对标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在“法庭特色提升”“抓实诉源解纷”“服务基层治理”等方面还有不足,需要继续强化完善。

崔文举要求,各区县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庭要树牢和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牵引,不断深化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的职责定位和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对照最高院工作标准和自治区高院具体要求,用心打造独具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不断将更多更好的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身边。要强化实质解纷。牢固树立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按照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部署要求,健全完善“调解在前、诉讼断后”的非诉讼解纷机制,以“如我在诉”的情感做好立审执各项工作,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群众矛盾纠纷、化解群众急难愁盼。要坚持长效推进。弘扬“四下基层”作风,准确摸清社情民意,深入剖析基层易发多发纠纷成因与特点,用好巡回审判、司法建议,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积极促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