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树立讲学习、比业务的良好风气,巩固和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素质,提升审判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近日,乌市中院民二庭组织开展“全员讲一堂好课”系列活动第1期,邀请审判管理办公室张晖同志就《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2024版)》进行业务培训,安排法官助理王心曦进行第1期授课。全庭人员参加此次学习。
培训中,张晖围绕指标体系构成、各项指标设置及计算口径等几个方面进行业务指导,深入浅出地为同志们答疑解惑,授课内容丰富、干货满满,既有理论前瞻性又有指导性、实操性。
随后,王心曦结合“彩虹精化”证券虚假陈述典型案例,围绕投资者可能发生的投资行为以及该行为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对诱空型虚假陈述行为的基本概念、具体表现、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并结合投资者在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日、揭露日以及基准日等不同时间节点持有、买入、卖出股票等具体行为,归纳出6种不同情形下如何分析认定投资者投资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的因果关系的法律观点。
授课中,大家通过对具体实务案例的研究讨论,分享了关于审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实践经验,及时有效填补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在该类审判领域的知识欠缺,授课效果良好,受到一致好评。
授课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建立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长效机制,既是高效利用优质培训资源,也是强化干警素能提升、增强干警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大了相互之间业务交流力度,统一了执法司法理念,为推动树立质效意识、促进办案质效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民二庭全体人员将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提升思想境界、增强履职能力的第一需要,用实案例教学、做好典型引路,加大司法产品输出力度,充分发挥人才聚集效用,助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将学习融入到实践工作中,把学习作为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司法能力的有效途径,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养、实现自我超越,为圆满完成审判质效指标蓄势赋能。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带着问题学,创造性地提出新思路、新观点、新举措,大胆为发展建言献策,有效解决现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三要改进学习方法。要围绕具有基础性、支撑性的重点工作加强学习研究,培养从实际出发、在大局中谋事的思维方式,更好地履职尽责,以昂扬的姿态和优异的成绩为新时代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