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至,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对全院各部门用电、用水、消防、食堂燃气等设备设施开展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检查组严格落实院党组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吸取近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重点对法院公共区域消防设备设施、食堂燃气、配电柜、电梯等安全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封存警务车辆,同时对消防室、工程部、车队值班人员提出安全规范要求。要求全体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警惕常在,加大节日期间隐患排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乌市中院将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无小事”责任意识,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落实,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紧盯风险隐患,守住安全底线,全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切实增强安全防控能力,为全院审判执行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