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诉源治理丨聚焦“抓前端、治未病” 坚持能动司法——乌市两级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再推进
分享到: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4-02-23 17:36:07 打印 字号: | |

2月22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诉源治理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乌市中院党组书记崔文举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院长叶敏主持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乌市中院,全市各基层法院设分会场。

会议指出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提升治理效能的政治责任、政治任务。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是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作为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担起更重责任。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是法院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全市法院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积极参与和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会上解读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及具体措施等。

会议中,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米东区人民法院作经验交流。

会议强调

一是思想理念再深化,进一步增强诉源治理的信心与动力。全市法院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实践要求,“抓前端、治未病”,坚持能动司法,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政绩观,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二是关键环节再攻坚,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的底气与内力。要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四调”联动协同和诉源、执源、访源“三源”一体治理为基本方法,做深做实诉前调解。要强化人民法庭基层阵地作用,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做深做实职能延伸。三是衔接联动再紧密,进一步汇聚诉源治理资源与合力。要深化内外联动,加强与公安、司法行政、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部门对接合作,构建“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调处体系。要融入基层治理,做到将“调”向前端推进,将“解”向实质推动。

会议要求

一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全市法院要积极争取党委、党委政法委高位推动,主动加强与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打通长期制约诉源治理工作的“中梗阻”。二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参与和推动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由法院“单兵作战”向各单位“融合发力”转变,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多元解纷格局。三是加快推进调解平台“三进”全覆盖严格按照最高院部署安排和自治区高院具体要求,以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为主体,在线对接基层解纷力量,以更大力度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充分释放调解平台“三进”机制解纷效能。四是强化解纷力量多元联动通过组建“两代表一委员”、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力量组成调解员队伍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促进基层解纷力量有效整合,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做实人民法院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责。五是深入开展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介积极宣传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结合辖区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公众知晓度和认可度,引导更多群众主动选择多元化方式解决纠纷。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将诉源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