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学雷锋 树新风丨乌市法院“雷锋日”进行时
分享到:
作者:中院法警队 、各基层法院  发布时间:2024-03-06 16:05:44 打印 字号: | |

2024年3月5日是毛主席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61周年纪念日,也是中国青年志愿行动31周年。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雷锋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倡导时代新风正气,3月5日,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会同大湾南社区党支部,在文联小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中,干警们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争先恐后挥舞着扫把、铁锹、簸箕……认真清理地面积雪、路面冰层以及枯萎的树枝,不一会儿整个院落井然有序,干净如洗。

居民艾尔肯·托合提说:“我们小区大部分都是退休老人,志愿者们清理了积雪和冰层方便了老人出行,防范了安全隐患,感谢他们发扬雷锋精神,为我们美化环境。”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李佩军说:“新时代的雷锋精神要始终坚持人民性,以人民为中心,我们要从日常小事做起,将雷锋精神运用到日常生活之中,弘扬雷锋精神,争做时代新人。”

天山区人民法院

天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党员干警前往金银路社区、新疆国际大巴扎景区,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结对共建、法治宣传等服务活动。干警们身着红色马甲,手拿扫帚、抹布等工具,对金银路社区內各小区进行了认真清理,为辖区居民创造了一个更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在新疆国际大巴扎景区,干警们一边发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治宣传资料,一边认真倾听群众的法律诉求,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通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形式,向群众宣传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新市区人民法院

3月4日,新市区人民法院“普法在行动”法律宣讲志愿服务队前往鲤鱼山南社区,为辖区居民讲解法院诉讼服务流程。活动当天,志愿服务队的成员们精心准备了诉讼流程图、法律问答手册等丰富的宣传材料,现场为辖区居民详细介绍诉讼的各个环节,解答有关起诉、证据收集、法庭审判等方面的疑问,让居民们对诉讼流程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为了加强法院与社区之间的合作,共同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新市区人民法院志愿服务队还与新体社区联合开展了志愿服务队组建经验交流座谈会。通过互相交流学习,不断完善志愿服务队的运行机制,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志愿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米东区人民法院

米东区人民法院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立足审判职能,通过法治宣传和志愿服务,普及法律知识,践行雷锋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用实际行动体现法院人的责任与担当。

3月5日,米东区人民法院干警来到人流量多的石化市场,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问,普及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性侵、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群众防范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达坂城区人民法院

3月4日下午,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葛命一行带着法院全院干警的“爱心”再次来到达坂城中学,为4名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送去助学金,鼓励他们克服困难,以自强、自立、自勉的人生态度面对学习和生活,将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15年来,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将雷锋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学习中去,用一笔笔助学金汇聚成一粒粒爱的种子,种在学生心底,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人民法院展现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时代在变,雷锋精神的底色从未改变。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