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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 | 联手共建 深化合作 推动建立大调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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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立案一庭 陈松  发布时间:2024-03-27 15:57:34 打印 字号: | |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3月21日下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开展座谈,就坚持和发展“天山枫桥”经验,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进行深入交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包新功参加座谈。

座谈中,双方就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和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工作措施、工作流程进行充分细致探讨,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构建拓宽了思路。

张明副院长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找准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司法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通过调解平台“总对总”工作,继续加强与各调解组织的沟通,积极推行“调解+司法确认”,配合当地党委、政法委、政府开展无讼社区(乡村)创建工作,坚持协调联动工作方法,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提前防控化解重大矛盾风险,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与市司法局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召开协调会、座谈会、研判会等形式,共同会商工作,持续沟通交流,多形式多视角交换意见,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切实推进发展“天山枫桥”经验,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