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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 | 乌市中院立案一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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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立案一庭 于翔  发布时间:2024-04-11 16:23:52 打印 字号: | |

2024年4月是自治区第二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普法宣传力度,4月8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联合水磨沟区振安街街道山润社区开展打通法治惠民“最后一公里”送法进社区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大家不要从高空向外抛物,《民法典》有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活动现场,立案一庭法官助理伊鲁亚·艾力结合实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居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为群众送上实实在在的法律“干货”。


随后,干警们走访社区居民及商户,详细解答居民群众关心的个人信息保护、子女抚养、遗产继承、物业管理等法律问题,引导他们学会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定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信念,让法律宣传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宪法法律宣传月为契机,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法治需求,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