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执行局组织开展涉民生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精准发力,以点带面,形成强大的执行声势及威慑力,持续营造执行高压态势。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指挥中心、智慧执行APP分别对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现场调度。行动当天,全市法院累计出动执行干警103人、警车22辆,查找被执行人182人,拘传99人、拘留21人,查封设备1套,扣押车辆3辆,强制腾迁房屋1套,结案66件,执行到位129.17万元,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中,天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那某家中,从情理、法理等多角度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但那某拒不配合履行,执行法官遂将其拘传至法院并告知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那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联系亲属,几分钟后就将全部案款打至法院案款账户。
新市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周某拒接电话并躲避执行。执行中,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到周某家中,成功将在睡梦中的周某 “堵”在了家中,执行干警将周某拘传至法院。迫于执行的威慑力,周某当场向李某支付了全部欠款。白天集中执行行动结束后,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继续开展夜间集中执行,共计执行到位金额34.36万元。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涉民生、涉农民工工资等小标的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既严格依法执行,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工作理念,对一时不能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劝导其主动履行;对抱有对抗态度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在执行行动中发现的可供执行的实物财产及时控制,后续将依法进行处置,最大限度、最大可能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民生无小事,执行永不停。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将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多措并举在查人找物上持续发力,加强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执行为民有速度、执行举措有力度、保障民生有温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