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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 | 乌市中院召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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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一庭 哈里木•乌拉孜  发布时间:2024-04-26 11:15:22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开展新时代诉源治理工作,将人民法庭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为乡村企业、旅游产业等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 4月24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仁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人民法庭负责人汇报了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执法办案、特色亮点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中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政治建设、执法办案、源头治理、非诉纠纷、群众工作、基础建设等六个方面,以点带面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二要坚持目标导向,台账式管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基层法院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创建工作;要根据考评指标体系,挂图作战,逐条对照查找差距,精准研判细化措施,多路并进补齐短板,全力推动人民法庭达到考评指标体系要求。三要加强沟通,凝聚合力。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深度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基层治理格局。中院将成立工作专班,强化上下级法院间的条线指导和例会制度,通力合作,注重实绩实效,坚持能动司法,广泛收集典型案例,全力确保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