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两级法院“执转破”工作动员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首府法院“执转破”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中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叶敏参加会议并讲话,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庭室领导到会指导。
会上,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黎剑、民三庭庭长卢敏分别结合两级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任务目标,并作表态发言。中院民三庭法官助理雷乾坤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操作规程(试行)》进行专题培训。
会议强调,“执转破”工作是当前人民法院解决破产程序“启动难”和涉企案件“执行难”的有效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全市法院执行部门要统一思想,从解决执行难的高度认识“执转破”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构建“有财案件快速执行,无财案件快速移转,执行破产紧密衔接”的涉企案件执行工作新格局。
会议指出,“执转破”工作能够有效发挥破产制度中概括性执行的功能优势,有助于兼顾效率与公平,实现各债权人的公平受偿,还可以对其中具有经营价值的企业进行重整、和解,实现规模经济效益。此外,“执转破”工作使大量执行不能的涉企案件得到妥善处理,是“终本清仓”的有效手段,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优化配置,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执转破”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优化营商环境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工作,从全院工作“一盘棋”的角度出发谋划工作;二要加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和高效联动,夯实责任,分解目标,做好案件梳理,保障执破融合工作整体稳步有序;三要注重信息数字赋能,高质量推进“执转破”工作,以数字赋能为驱动力,以加强管理为切入点,树立跨部门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工作理念,探索执行系统与破产案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破产管理系统对接融合,创新“执转破”数据流转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和交互,构建“执破融合”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