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民生集中执行”
7月23日至24日凌晨,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次涉民生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共执行到位228.68万元,切实守住民生底线,落实自治区“安薪无忧”民生实事行动相关要求,用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2015年,李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房屋一套。后房地产公司为其出具收据,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预告登记。李某缴纳了契税、专项维修基金、物业费等相关费用。2017年,该房地产公司因欠付沈某工程款,再次与沈某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将此房屋抵偿给沈某,该房屋一直由沈某使用。双方因房屋所有权纠纷诉至法院,2022年,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判决沈某向李某返还房屋。判决生效后,沈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督促其主动腾退,但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拒绝与法官沟通,并专门安排工人看守房子,妨碍执行。2024年7月23日下午16:00,水磨沟区人民法院三名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与分工,与公证处工作人员、开锁公司人员一起来到被执行人房屋。被执行人沈某情绪激动,表示自己有房屋购买合同,不愿意腾退房屋,甚至安排工人闹事。执行干警立即将现场情况汇报,并请求两名法警到现场协助执行。执行法官耐心平复当事人情绪,积极给沈某释法明理,告知沈某应采取另案处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并告知妨碍执行的后果。直到下午19:00,沈某终于同意配合执行干警及公证处工作人员清点房屋内的物品、换锁,最终案涉房屋成功交付。
本次集中行动重点清结一批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农民工欠薪案件、“三费”案件(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案件、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等小标的在执和终本案件。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坚决贯彻“逢案必查”“以拘促执”的理念,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采取拘传、拘留、搜查等强制措施,让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执行威慑力。行动当天,两级法院累计出动执行干警116人、警车43辆,查找被执行人215人,拘传53人、拘留11人,查封机器设备2套,扣押车辆4辆,强制腾迁房屋2套,结案71件。
“小诉求,大关怀”,一点一滴皆用心,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将坚守“如我在执”的司法信念,不断推进“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行动切实走深走实,用执行的强度、执行的效率、执行的温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