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王婷受邀为全区公证机构负责人、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和地州司法局公共法律管理科科长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授课。
授课中,王婷以《新民事诉讼法下的证据收集、审查与认定》为题,以公证证据和鉴定意见在司法审判中的认定为主要内容,以《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公证法》《公证程序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法条为脉络,以公证因瑕疵不予认定及鉴定机构程序不合法的典型案例为辅助,将科学行政和程序公正意识蕴含其中,深入浅出地就法院审判实践中关于证据的采信和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了学习交流。授课内容生动翔实、通俗易懂,紧密联系执法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能,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一方面让法官“走出去”,为行政机关充电赋能,多形式多角度助推行政执法人员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纠纷化解能力;另一方面针对行政机关专业性、技术性强,所涉领域多的特点,认真学习取经,并用于破解司法领域疑难复杂问题,实现司法与行政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