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新疆证监局召开联席会议,就持续推进群体性证券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新疆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方刚,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人选邓江源及有关部门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深入总结《关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相关事项的合作备忘录》签署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经验。一年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定期向新疆证监局通报案件情况,依托合作机制开展委托损失测算,深入推进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调对接,针对当事人众多的系列案件,采用“示范判决+集约审理”和“示范判决+专业调解”的双链条审理模式,引导当事人参照示范判决进行调解,公正高效化解纠纷,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双方针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了深度对接,探索通过法官授课、法律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上市公司守法意识,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证券虚假陈述的发生,从而达到诉源治理效果。
围绕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防风险、强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目标,双方将落细落实《合作备忘录》确定的协作内容,进一步深化行政监管与司法协同工作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功能,持续规范资本市场秩序,不断增强投资者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