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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巡回审判醉驾案 以案释法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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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祺  发布时间:2024-08-09 12:18:57 打印 字号: | |


交通安全无小事,夏季是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强化酒驾醉驾法律宣传和警示教育,8月8日,米东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将审判席搬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米东区大队,对两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法官依法审查案件基本事实,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两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将结合被告人供述、到案经过、酒精检测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开展以案释法,针对酒后驾驶机动车需要承担的责任、对自身及家庭的危害开展普法宣传,警示群众要牢固树立安全驾驶意识,秉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切莫因为一时侥幸而悔恨终身。


公开开庭让旁听人员“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和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开展了一场生动而深刻的法治教育公开课,将遵纪守法、远离酒驾的法治准则和安全意识更加牢固铭刻在每一个人心中。



 
来源:米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