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区法院案件质量管理工作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办案质量,规范类型案件裁判标准,强化条线业务指导。11月14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召开全市两级法院不动产案件质量分析研讨会。
会上,民四庭庭长王婷通报并详细分析了近半年不动产案件发改整体情况,并围绕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结合工作实际,详细解读了民事审判工作中应当注意的细节问题,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查找问题症结,部署推进举措。她表示今年以来各基层法院持续攻坚、奋勇争先,案件质效整体呈现稳中求进、进中向好的趋优态势。民四庭各审判长分别就审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从庭前准备、法庭审理、证据审查、审判主体、实体处理、撤诉程序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件分析研讨各基层法院在案件办理中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徐艳萍专委表示案件质量是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公正的第一标准,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必须围绕实体、程序和效果三个维度,实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统一。要进一步压实办案责任,提高办案质量,统一民事审判裁判标准,推动全体法官审判能力的全面提升,着力促进统一法律适用,持续提高案件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在办案过程中,既要查清事实、明辨是非、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