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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治报】媒体聚焦丨科技赋能司法为民“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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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2-25 11:09:38 打印 字号: | |



——2024年12月24日新疆法治报专版“科技赋能司法为民‘新引擎’ ” 
乌市两级法院数字法院建设成效显著
今年7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团队采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审理案件。
近日,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窗口,一名当事人通过多语种翻译机与法院工作人员交流。
近日,一名当事人通过执行跨网谈话系统与执行法官视频通话。

  文/图 努尔依拉·布尔列斯别克 薛丹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两级人民法院顺应数字化时代浪潮,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现代化数字法院,成效显著。
  多语种翻译机满足诉讼需求
  “我的案子调解了,也履行完毕了,谢谢你们。”近日,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窗口,一名当事人通过多语种翻译机与法院工作人员交流。
  数据显示,2023年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受理的双语、民语案件超过12000件,占收案总数的15%,但精通双语的法官、书记员数量明显不足。
  近年来,乌市中院不断推进数字法院建设,积极探索研发多民族语言智能翻译系统,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在司法诉讼中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多语种翻译机是一款具备多语种实时翻译功能的窗口翻译设备,针对诉讼服务,应用到诉讼服务窗口接待服务工作中,满足多种语言交流需求。
  同时,为了解决多语种庭审的实时翻译和民语裁判文书的翻译难题,2021年,乌市中院与科技公司共同研发了多语种庭审语音智能转写和翻译系统。
  该系统实现汉语、哈萨克语、维吾尔语3种语言和文本互译,双语裁判文书翻译应用率达95%,解决了双语、多语案件庭审和诉讼文书翻译问题,从技术层面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参与诉讼的权利。
  截至目前,乌市两级法院共有186个科技法庭配备多语种庭审语音智能转写和翻译系统。1000余场次庭审使用该系统,62万份文书、1000多万字被翻译。
  “无书记员记录”让庭审轻装上阵
  7月23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庭前,法院征求公诉机关、被告人意见后,采取“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
  虽然法庭上没有书记员记录,但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将庭审各方发言进行文字转换,录入速度由人工输入的每分钟80—120个字提升到每分钟250—350个字,解决了以往庭审中法官需要放慢语速、不时停顿等待书记员记录等问题。
  “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对普通话的识别准确率达95%以上,法官通过该系统进行实时操作,可修改和删除笔录中的少量口语,保留关键内容。庭审结束时,即可形成完整庭审笔录,解决了司法辅助力量不足、书记员工作任务过重等问题。”乌市头屯河区法院院长梁剑说,该案的审理为刑事案件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改革提供了示范。
  乌市中院积极引入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在案件审理中使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今年7月,乌市中院速审团队首次启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审理案件。“法庭纪律宣读完全由系统自动播报,整个庭审过程科技感十足,感觉很好!”案件代理人周文文说,审理案件的全流程都能直观、高效、精准呈现。
  “‘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并不是让书记员无事可做,而是把他们从繁杂的庭审记录工作中解放出来,更加专注地配合法官完成相关辅助性工作,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乌市中院信息技术处处长吴波介绍,“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是在开庭前征求当事人同意后,以录音录像和庭审语音自动转写代替书记员手动记录的方式完成庭审。系统具备中断检测、音频单独存储等多种备份预警机制,全程无需书记员参与,同时运用区块链技术提升庭审音视频及文字记录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主要应用于速审团队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案件。当存在关联的案件共同审理、需频繁核对整理多条证人证言的情况时,书记员可到庭但不参与记录,仅协助法官完成证据展示等辅助工作。
  目前,乌市两级法院可通过数字庭审系统调阅“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记录的实时庭审笔录、庭审画面、本次或本案历次审理的电子卷宗等,为审判工作减负。
  数字法院建设保障公正与效率
  数字法院建设对保障公正与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为此,乌市中院推出一系列数字法院建设措施:
  升级服务——升级在线服务、在线调解、律师服务等在线诉讼应用平台,推动构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诉讼服务并行的“厅网线巡”一体化工作格局,为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等在线诉讼活动扫清技术障碍,全面实现精准化、多样化、便利化、智能化诉讼服务。
  “上新”服务——上线“诉讼微保全”微信小程序,实现法院业务平台与保险机构数据共联共享。当事人线上办理保全担保业务后,电子保函被自动推送至法院业务系统,降低出现虚假保函的情况。全面实现审判和执行案件的司法文书电子送达,大幅提高送达效率,节省人力、财力。
  执行工作是实现人民法院审判目的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乌市中院通过深挖执行干警需求,扩展点对点查询应用,不断为执行业务提供有力支撑。
  “以往,执行案件制式文书多、执行程序多、执行标的物多,各环节的情况都需要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沟通,工作量大。使用以前的查询方式,仅查询一起案件很方便,但查询多起案件时,就非常繁琐耗时。”吴波介绍,2023年,乌市两级法院开发出执行实体化、执行跨网谈话、执行智能辅助、标的物精细化管理和执行可视化系统5项应用。
  乌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辖区居民居住分散,由于路程远,法官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耗时较长,导致案件审理期限延长。乌市中院利用5G时代数据互联,开发了执行跨网谈话系统,让法官在办公室就能完成与当事人谈话、司法文书送达等工作。该系统可跨越内外网进行多人视频对话、线上签名,并将文件与录像自动关联到案件中,使用场景非常灵活,可覆盖执行办案的全过程。执行干警使用执行实体化系统,即可对案件进行集约事务处理,实现文书批量生成、案件批量查控等功能,节约办案时间。
  “以前约好时间要坐等当事人到来,不敢离开。往往门里谈事,门外好多人等待。现在当事人不用跑路,在网上就可以把事情办完。”乌市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邓伟说。
  为方便当事人远程开庭,乌市中院建成互联网庭审通道22条。今年,乌市两级法院通过互联网开庭3709件。
  “以数字法院助力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乌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表示,下一步,乌市中院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以“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进一步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实现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促进审判工作质效提升。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