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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法治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丨钢材公司如何从濒临倒闭走上“复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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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2-26 11:20:40 打印 字号: | |




12月16日11时许,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的新疆某钢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材公司”)的生产车间里,工人正忙着检修设备,为夜间生产做准备。成品库里吊装机械轰鸣,操作员熟练地操控设备将一块块成品钢摆放整齐。


“这里是原料库,工人把原材料钢坯加热后进行轧制,通过轧机塑形成型钢形状‧‧‧‧‧‧”在钢材公司的生产车间,厂长李磊(化名)向记者介绍工厂的生产流程。


“这几年公司生产经营重新步入正轨,我们也可以踏踏实实搞生产了。”李磊说。


钢材公司于2006年投入生产,经历过鼎盛,又因受多种因素影响由盛转衰。最艰难时这家公司背上了50多起官司,被债权人诉讼累计近2亿元,后又在司法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纾困解难下逐渐走出困境,走上“复活”之路。


采访当日,钢材公司总经理刘洋(化名)向记者讲述背后的故事。


“公司运营后经历了一段辛酸的历程,也享受到时代发展的‘红利’,但随着扩张产能和技术改造的逐步推进,公司开始对外借贷,加之政策收紧,公司走了一段‘下坡路’。”刘洋说,2016年8月,他们收到了第一张法院传票。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公司被判向原告还款约2600万元。紧接着,公司债务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公司资金崩盘,债权人接踵而至,加之受市场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岌岌可危。


同年12月,经与部分债权人协商,钢材公司进入再融资阶段,于2017年年初逐步恢复生产,慢慢清偿债务。但2017年至2020年期间,钢材公司仍在不断被新的债权人起诉。


“公司发展前期缺乏必要的规划,风险意识较弱,法律意识不强,让公司深陷债务危机。”当被问及原因时,刘洋解释道。


他说,在涉及该公司的诉讼案件中,不少属于“占理不占法”,如借款合同中利息约定不明、随意担保、证据缺失等。“如果走正常诉讼程序,无疑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刘洋说,当地法院在受理这些案件后审慎处理,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双方做庭前调解。法官投入大量的精力做调解工作,使得公司的诉讼案件超过50%达成庭前和解。


2019年,因未按时还款,钢材公司被宋某告上法庭,诉讼标的额为120万元。法官在庭前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展开调解,宋某同意法官提出的由钢材公司给他归还100万元欠款的调解方案,但他要求一次性付清。


“这家公司也很难,当下正在执行的案件还有好几起,你要给他们一个缓冲的时间。”刘洋记得法官替他们说的这段话。


最终,宋某同意公司在6个月内还完欠款的提议,而钢材公司也在4个月内兑现了承诺。


在案件执行中,刘洋同样感受到来自司法机关的善意。


“法官不会轻易采取强制执行手段,而是先了解双方情况,鼓励我们达成和解。”刘洋说,在当地法院的调解下,钢材公司的数十起执行案件均达成和解,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分期付款的方式也为公司赢得了发展的机会。


2021年,钢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正在积极配合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一批案件。其间,另一起案件的执行工作也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


很快,钢材公司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账户冻结、相关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任何一项措施都直接影响到公司生产运营,而其他正在履行还款义务的案件也受到影响。

收到消息后,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主动前往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协调,两家法院一致认为可以通过交叉执行的方式,由米东区人民法院一并推进上述案件。当然,这也意味着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要与其他案件一样按等比例还款方式进行。


因案涉金额较大,申请执行人等不了,法官再次组织调解。一周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提出,钢材公司用6至8年完成还款。目前,此案也在正常履行中。


采访的最后,刘洋向记者提供了一组从某平台获得的数据:涉及钢材公司的历史裁判文书为53份,历史被执行人29次,企业被限制高消费8次,现上述数据均为0。


每年,当地司法部门会定期送法进企业,还以“订单”方式给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


几年前,在钢材公司与新疆某企业的合作开始前,对方提出“双买断”的贸易合作方式,钢材公司没有当即答应,而是来到法院咨询。经过法院指导后,两家企业决定采取委托加工的方式展开合作,这一方式既保证了新疆某企业的加工物所有权,也避免了产出的产品被售与他人。


刘洋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也有继续将公司做大做强的规划,但现在,他明白了依法合规治理企业的重要性。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