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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法院与市自然资源局建立“互联网+不动产”查解封登记业务协作机制实现执行查控与不动产登记双向高效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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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4-12-31 20: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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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市中院)与市自然资源局共同举行“互联网+不动产”查解封登记业务协作机制签约仪式。乌市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崔文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家新出席并致辞,乌市中院党组成员邓江源与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烨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乌市中院政治部、办公室、执行局、审管办、信息技术处相关负责同志及各基层人民法院主要领导、负责执行工作的院领导,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查新军及办公室、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政策法规科、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由乌市中院党组成员马培主持。
刘家新介绍,“互联网+不动产”查解封登记业务协同模式将更加方便群众、企业办事,优化营商环境。目前,人民法院通过“乌鲁木齐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已实现不动产登记查询和查解封业务“全流程"不见面在线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已实现市中法及8个基层法院的公证文书档案在线核查,将查询和查解封业务模式由"线下”变为“线上”,受理时效从“滞后”实现“同步”,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的目标。
刘家新介绍,市自然资源局将严格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持续深化与人民法院的业务协同联动机制,深入拓展延伸不动产登记查解封与法院业务的结合点,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助力人民法院工作再提速,为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崔文举指出,签订业务协同合作协议,是两级法院落细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法治护航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司法审判有效适应数字时代要求,促进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提升的必然要求。两级法院聚焦人民群众所需所盼,与自然资源部门建立业务协同合作机制,对不动产从仅能在线查询信息,推进到在线查封、续封的新阶段,将极大提升执行效能,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出坚实步伐。同时,人民法院为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开放已归档公开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在线调阅渠道,便利人民群众高效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切实践行走在前、作表率。
崔文举指出,要坚持安危与共,不断健全业务协同合作保障机制,坚持安全和发展同步推进,始终牢记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一是强化数据安全。加强工作场所和设备管理,明确查控设备使用人员、各层级主体的监管责任,确保数据安全保管和运用。二是建立会商机制。两级法院建立联络员机制,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工作与技术保障,确保信息畅通传输、系统稳定运行。三是深化信息共享。未来根据实践需要,双方可进一步拓展信息共享的深度和广度,探索不动产交易、抵押、租赁等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安全有序开放,更加惠民便民利民。崔文举要求,两级法院要锐意改革创新,努力实现首府执行工作做到更优、走在前列。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争取自治区高院的关心和指导,充分立足首府城市特点,发挥自身优势,率先推广“执行110”机制、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为全区乃至西部地区法院执行工作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最后,双方开展了业务交流,并对专线进行了系统操作演示。
责任编辑:政治部